• 当前和寒假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示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1-16] 点击次数:[14]
  • 各部门、各位师生:

    寒假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意识,保障人员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在此,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寒假前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实验室危废及核辐射安全监管的工作提示》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示大家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岁末年初敏感时间节点集中、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假期师生流动性大、安全管理难度加大,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面临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从“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高度,将安全稳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牢生命至上、师生至上理念,强化“大安全观”和安全事故“可防可控”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将各项风险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本领域和本部门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居家安全、防灾减灾、应急避险、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心理安全、燃气安全、应对极端天气等方面相关知识,加强个人防护。

    (三)假期期间,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强化岗位责任。

    (四)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确保校园秩序安全稳定。

    二、各部门要对所管辖区域做好安全防范、管理自查与应急处置

    (一)部门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所辖办公室、实验室和自习室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已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要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是否存在漏洞,执行是否到位,安全保障责任是否落实。

    要将安全工作与本部门的教育、教学和科研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

    (二)部门值班人员,要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填写个人《网格化安全责任人日查隐患记录》。

    (三)部门值班人员,在下班时要检查所在部门的断电情况,确保人走断电。

    (四)部门值班人员,发现安全紧急情况要及时通报上一级负责人、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五)部门内部要做好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书面报告报上一级负责人、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进入实验室安全提示

    (一)申请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按照按《东北大学特殊时间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东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十不准》开展自查、风险评估与隐患整改,严格禁止不符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的实验室开展实验。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得开展任何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验。

    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做好封存管理,统一张贴封条,并确保备用钥匙管理到位,专任负责,随时可用。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无法整改的问题及时向专项监管部门上报,禁止出现瞒报漏报的情况。

    (三)要对实验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留存记录备查,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四)配备实验过程中所需的有效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实验人员使用。

    (五)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六)做好特殊时间段实验室开放审查、信息上报和实验室日查工作。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应提前向所在系报备,经系负责人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申请,如实上报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实验人员、涉及危险源等,经学院审批同意汇总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夜间23点至次日6点实验实验室网格化责任人向所在系报备,经系负责人同意后向学院提交通宵实验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公安处审批。如遇无法确定的危险性实验项目,须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价确定能否开展。通宵实验原则上要求两人同时在场,不进行高温、高压、高腐蚀、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实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院两级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吸烟、娱乐等。

    因教学科研工作确实需要,设备需昼夜连续运行的实验室,实验室网格化责任人需向所在系报备,经系负责人同意后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实验过程中要采取必要有效的防护措施。

    (七)实验场所应张贴操作流程等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东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十不准”的要求。学生开展实验工作时,必须有教师在场监督指导。实验场所不得随意提供给非在职、非在籍人员使用。

    四、其他教学、科研、办公活动安全提示

    (一)师生进行校内外实验、实习务必加强安全监管,制定实验项目指导书;校外实习和科研活动要严格履行上报和审批手续,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严格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规范和执行本部门购买、储存、使用和处理危险化学品及实验用气体,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和废液等的管理。对涉及挥发性、有刺激性气体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并做好排风、防护工作,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三)需要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对于一些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等物品的搬运,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公司进行,严禁师生进行搬运,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确保所辖实验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不被占用、堵塞和封闭,保证高温实验设备和器具等的安全间距:不堆放与办公、实验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物等危险品。

    (五)部门举办大型活动前,要向学院书面说明报批,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符合安全标准。

    (六)加强科技保密工作教育。发生泄密事件时不隐瞒、不漏报,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七)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不讹传各类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不散布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自觉维护网络秩序。

    五、对师生个人的其他提示

    (一)注意防火。及时清理所使用场所的可燃物;离开办公场所、实验场所、寝室、学习场所时,要关闭好门窗及电源;要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要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源;外出时,要仔细查看所在场所逃生疏散示意图,了解自己所在位置和环境;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电动车应当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二)注意防盗。房门、窗户等要提前检查;家中及办公场所不存放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出入楼宇单元时随手关好防盗门;及时停车入库或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以防车辆或车内财物被盗。

    (三)注意防抢。旅途中与陌生人聊天要留心,不透露个人身份、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和旅行路线等信息;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饮料,防止麻醉抢劫;购物时尽量少带现金,信用卡和身份证分开放,包要随身携带,保持警惕;夜间出行时,尽量结伴行路,少走偏僻路段,少与陌生人搭腔;银行取款时,应留意是否有可疑人员偷窥、跟踪;取款金额较大时,最好应有两人以上结伴前往,取款后不要长时间在街上逗留。

    (四)注意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不乘坐无牌无照的“黑车”,不酒后驾驶;驾车出行前要了解天气信息和交通状况,做到文明行车、遵守规则、安全驾驶;要提醒同车人系好安全带,切莫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遇路口请提前减速,变换远近光灯,提醒行人及其他方向来车,切勿争道抢行。不乘坐超载车辆。骑行共享单车或电动车应做好安全检查、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规范停放

    (五)注意防灾减灾。密切关注气象及地质预警信息,防范大风、雨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大跨度建筑物及临时搭建物垮塌风险。

    (六)注意防聚集踩踏。假期出行是人员流动和聚集的高峰时段,景区、车站、机场、商场、热门打卡地等场所极易因人流聚集引发拥挤踩踏。应提前做好规划、减少“扎堆” 可能,保持警惕、不做风险行为,掌握应急技巧、注意人身安全。

    (七)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吸取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件经验教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提高警惕,远离野外水域、无人看管泳池等溺水高危场景,不盲目施救。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注意游泳安全。个人和家人注意安全知识的学习,关注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心理安全、燃气安全、应对极端天气等方面信息,加强自身和家人的安全教育。离校师生要遵守社会公众秩序,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的愉快的假期!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