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安全检查整改通知
学院安全工作小组于2019年4月26日对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如下:
序号 | 隐患部位 | 需整改内容 | 落实整改部门 | 安全责任人 |
1 | 机械厂院内 | 1.气瓶上未标识安全责任人 ; 2.部分气瓶未明确标识气体种类; 3.压力表未定期检验,已过期; 4.气瓶未全部上报学院。 | 安全工程系 | 李刚 |
室内卫生杂乱,极差 | ||||
2 | 采矿馆101B | 1.气瓶上未标识安全责任人 ; 2.部分气瓶未明确标识气体种类; 3.未见压力表,无法判断是否验表。 | 采矿工程系 | 孙晓刚 |
3 | 土木楼218.222 | 1.气瓶上未标识安全责任人 ; 3. 218房气瓶未验压力表 | 采矿工程系 | 徐曾和 |
4 | 3号实验楼213 | 气瓶未标责任人 | 环境工程系 | 陈 熙 |
5 | 3号实验楼209 | 气瓶上压力表已过期 | 环境工程系 | 胡筱敏 |
6 | 南门岩石力学实验室 | 2个气瓶未检表 | 深采重点实验室 | 陈天宇 |
7 | 采矿馆108 | 存放2个氧气气瓶,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 | 矿物工程系 | 沈岩柏 |
8 | 机械厂211厂房里面的小屋 | 实验室卫生杂乱,极差 | 土木工程系 | 贾蓬、李艺 |
9 | 土木楼111 | 室内卫生杂乱,极差;冰柜下不能有泡沫板 | 土木工程系 | 陈猛 |
请对上述问题于2019年5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图片或说明的方式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将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逾期整改不合格,学院依据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使用气瓶等高压设备要按学校及学院规定备全相关材料及记录购买使用情况。
要求:1、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较小密闭空间,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表;可燃气体有报警装置!
2、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