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7]6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东大教字[2014]58号)文件精神,结合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四)当前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五)截至第三学年末,无学位课不及格或无成绩课程;选修课不及格或无成绩课程以不影响培养计划修读学分为准。
(六)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
二、名额分配
名额由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支教团选拔三种方式构成。其中,创新特长学生名额由创新中心认定,支教团名额由团委选拔确认。学院将依据教务处下拨的学业成绩认定名额,在考虑各专业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配,具体如下:
2014级各专业学业成绩认定名额分配方案
| 专业 | 学生人数 | 学业认定推研人数 |
| 采矿工程 | 82 | 12 |
| 安全工程 | 60 | 8 |
| 土木工程 | 92 | 13 |
| 矿物加工工程 | 48 | 7 |
| 环境工程 | 24 | 3 |
| 测绘工程 | 58 | 8 |
| 资源勘查工程 | 55 | 8 |
| 合计 | 419 | 59 |
三、遴选考核办法
(一)创新特长评定遴选
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或代表队主力队员;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获得推免生资格。获得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创新中心核定为准,如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名额由学校收回。
(二)学业成绩认定遴选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内,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一等奖学金;或曾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学生,如能进入专业学业成绩认定名额的120%以内,可递进替换额定推免名额中后20%无“双优”资格的学生,获得学业成绩认定推免资格。进入专业分配名额内的学生如放弃推免资格,按专业内的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含“双优”递进原则)。
(三)支教团选拔
按《关于招募东北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东大团发〔2017〕15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机构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冯夏庭 王立慧;副组长:车德福 刘 维;
成 员:吴 迪 刘婉婷 贾丽君
负责审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推免生遴选的组织、管理、监督、特殊情况处理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024-83681548
五、工作程序
1、9月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学业情况,含绩点排名、获奖情况和四级成绩等。
2、9月9日,召开推荐免试资格确认会,签署《推免资格确认书》,如放弃推免资格则签署《放弃资格确认书》。
3、9月1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初步遴选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9月12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到东北大学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栏目的“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推免报名确认(用户名、密码与学生成绩查询系统一致),核对推免信息是否正确。
5、9月25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到教育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需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各种手续证明材料。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68号)执行。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