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人:LWT 发布日期:[2017-07-04] 点击次数:[2834]
  •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大教字〔2014〕57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1.自愿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冯夏庭、王立慧

    副组长:车德福、刘 维

    组 员:王述红、印万忠、关长庆、刘婉婷、刘善军、吴 迪、张凤鹏、张培红、国镇疆、赵 鑫、赵兴东、贾丽君(按姓氏笔画排序)

    2、工作职责

    组长、副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系(重点实验室)负责专业介绍和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学生办负责组织专业分流动员会,指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分绩点及专业分配结果公示。

    教学办负责根据分流原则,确定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交学校。

    三、专业分流计划

    专业

    人数

    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

    6

    采矿工程

    46

    矿物加工工程

    56

    资源勘查工程

    47

    环境工程

    28

    安全工程

    51

    测绘工程

    30

    土木工程

    89

    合计

    353

    注:各专业人数可根据创新实验班招生人数进行微调。

    四、工作程序

    1、大一学年第二学期第19周,组织学生进行预申报,以此了解学生的分流意愿,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引导。

    2、7月3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2016级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

    3、8月1-3日,学生在学校教务处网上报名,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每人可按顺序填报八个志愿(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其中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为提前录取志愿,学分绩点在大类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报名,凡报名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务必在第八志愿位置填报,没有报名意愿的同学第八志愿为空。

    4、8月4-11日,学院教学办根据填报志愿按照学生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分绩点相同者,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线性代数的成绩顺次排序。

    录取过程如下:先录取第八志愿,然后按照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按照学分绩点从高向低依次录取;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按照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录,以此类推。最后学院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志愿未填全导致未被录取的同学统一调配到未录满的有关专业。

    5、8月14-1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2016级专业分流结果。

    五、几点说明

    (一)原2016级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工作,按照《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建设方案》(资土院字2016[12]号)文件执行。

    (二)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不占专业计划。国防生、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等四类学生属于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专业选择。

    (三)2015级学生降到2016级的,在原专业学习,不参与专业选择。

    (四)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选择的机会。大类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则按《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14〕56号)规定办理,在专业分流后进行,但同一大类间不可进行转专业。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