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文件精神,结合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包含校级和院级);
(五)截至第三学年末,无学位课不及格或无成绩课程;选修课不及格或无成绩课程以不影响培养计划修读学分为准;
(六)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
二、名额分配
名额由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两种方式构成。其中,创新特长学生名额由创新中心认定。学院将依据教务处下拨的推免名额,在考虑各专业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配。
三、遴选办法
(一)创新特长评定遴选
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或代表队主力队员;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获得推免生资格。
获得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创新中心核定为准,如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名额由学校收回。
(二)学业成绩认定遴选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总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内,按照总学分绩点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
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一等奖学金;或曾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学生,如能进入专业学业成绩认定名额的120%以内,可获得学业成绩认定推免生资格。在进入专业分配名额内的学生如放弃推免资格,则按专业内的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不再按双优120%的优先原则计算)。
四、组织机构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冯夏庭 王立慧 韩跃新
副组长:车德福 刘 维
成 员:吴 迪 刘婉婷 贾丽君
五、其他事项
(一)待遴选工作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需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各种手续证明材料。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文件执行。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