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04浏览:2861

一、 工作原则

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14]56号)和《关于启动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7]24号)文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国防生、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等四类学生属于定向培养学生,不允许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文史类(哲学、教育学、文学、法学)专业不能转到理工类(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理工类专业可以转到文史类专业。

二、 组织机构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夏庭 王立慧

成 员:车德福 刘 维 杨天鸿 李元辉 王忠安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车德福

副组长: 刘 维

成 员: 王述红 印万忠 关长庆 刘婉婷 刘善军 吴 迪

张凤鹏 张培红 国镇疆 赵 鑫 赵兴东 贾丽君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 转出、转入计划

专业名称

2016级学生数

拟接收人数

接收人数所占比例

拟转出人数

转出人数所占比例

学业优秀类

学科专长类

合计

环境工程

28

2

1

3

10.71%

2

7.14%

矿物加工工程

56

4

2

6

10.34%

4

7.14%

测绘工程

56

4

2

6

10.17%

4

7.14%

资源勘查工程

56

4

2

6

10.00%

4

7.14%

安全工程

56

4

2

6

9.84%

4

7.14%

采矿工程

54

4

2

6

9.68%

4

7.41%

土木工程

112

7

3

10

7.81%

8

7.14%

四、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非定向培养全日制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

4、转专业时无不及格记录。

五、 转出工作机制

(一)转出学生的基本条件与考核方式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

(二)学院将于7月31日将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绩点在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有转出意向的学生需在8月22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教学办(采矿馆218)提出申请,提交《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申报两个志愿分属两个学院的需一式八份)。

(三)考核程序

1、对申请转出的学生,学院按照学校和学院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要满足所转入专业的规定要求。

2、如果同一专业转出报名人数较多,则首先优先转出学业困难类学生,其次按照第一学年成绩绩点排序,按照转出比例,成绩靠前者优先获得转出资格。

学院初审工作将于8月23日结束,请申报转出的学生于该日9:00-9:30到教学办领取已签署转出学院意见的《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连同其它转入专业要求的材料在当日10:00前一并交到转入学院。

8月23日12:00前,学院将《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上报至教务处备案。

六、 转入工作机制

对于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学习的同学(包括跨学院转入和学院内部转入,涉及绩点排名时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按大类排名),转入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基本要求

1、学业优秀类

《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20%”,指学分绩点排名,且排名不顺延。

2、学科专长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1)有与转入学科相关的特殊专长及其他充足的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非常热爱所转入的专业,并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并且有已发表高水平论文;获授权专利;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以及可以证明有学科专长的成果等。

3、学业困难类

学业困难类的学生指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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